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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斥惡劣拒交屋 消基會:應減價
花蓮全捷建設公司售屋時宣稱,4層樓透天厝地面皆使用拋光石英磚,承購戶發現事實上僅1樓使用拋光石英磚,2至4樓用的是價格稍低的半拋光石英磚,質疑建商廣告不實、拒絕交屋。對此,全捷表示,因有消費者對拋光石英磚有意見,才換半拋光石英磚,若購屋民眾無法接受,願解約。消基會表示,建商不得隨意變更建材內容,消費者可要求復原或減價。投訴組
花蓮郭先生表示,上月初交屋查驗時,他發現二樓以上地磚亮度明顯比一樓地磚暗,詢問才得知二樓以上均是半拋光石英磚。
聲稱消費者知情
但郭先生去年7月以830萬元向全捷購買透天厝時,業者提供的建材設備說明,註明室內一樓地面鋪設80公分見方拋光石英磚,二樓以上鋪60公分見方拋光石英磚。因明顯有異,他要求更換,全捷卻表明就是要依此規格交屋,「實在很惡劣!」
全捷建設公司董事長蔡毓宏聲稱,因有消費者反映拋光石英磚會吸水,才改成價格稍高的半拋光石英磚,還因此略增成本,指郭先生購屋前曾參觀另一棟已完工的同規格、建材成屋,理應對地磚變更知情,若郭先生堅持,願解約。但郭先生認為,建商應依約使用建材,與他當初是否參觀樣品屋無關。
雙方已達成和解
不過,北市建築材料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王振榮指出,兩種地磚吸水率沒差異,也不滲水,且實際上半拋光磚價格略低於拋光磚。
事後郭先生回覆,已與業者達成和解共識。
消基會監察人徐則鈺說,建材設備也屬契約一環,此案業者未依約使用拋光石英磚,已涉廣告不實,消費者有權要求修復或減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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