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時報【王志宏╱屏東報導】
「連墾丁都能種小麥,台灣其他地方也可以種!」農委會畜產試驗所恆春分所陳嘉昇博士,兩年前計畫種植小麥,選在屏東墾丁進行兼用型作物實驗(見圖,陳嘉昇提供),發現墾丁不但能種小麥,連大豆也行,只要有消費市場,就能種起來。
陳嘉昇表示,台灣小麥品種是「台中選二號」,但不是常態性種植,僅台中大雅有契作,交給金門酒廠;他的計畫是有機穀物實驗,「好的給人吃,不好的給動物吃」,他的論文也是寫小麥,剛好喜願共合國來談合作,想試南部能否種起來。
他說,日治時代冬天種小麥,從每年十一月到隔年三、四月,小麥不像水稻有固定耕作時間,適合「間作」,墾丁的種源是台東改良場民國七十年代的小麥品種,由喜願小麥提供。
多數人不曉得台灣曾種過大面積的小麥與其他雜糧作物,例如大豆曾種六萬公頃,但加入WTO後,很多東西政府不保護不鼓勵,但為了糧食安全,仍可挑一些作物來種。
他指出,政府保住水稻,把其他東西收起來,現在既然農地要復耕,就應什麼都可種,雖然價格貴、成本高,與外國進口有價差,但只要有人收購,與農民契作,後端交給麵包店加工製作,相信農民很願意種植。
尤其對老農民來說,種小麥成本比水稻低,小麥屬「旱作」,利用秋冬種植,害蟲少,田間管理容易,可與稻穀收割機共用。
台灣本土小麥口感、香味比進口優,但數量有限,今年一分地收一百八十公斤去殼小麥,收購價每公斤約卅幾元。他強調,有市場,台灣本土小麥就能存在,只要有百分之一的人消費,就會像台灣咖啡豆一樣熱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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